2025年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普法活动
2025年5月是第五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。为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,提升全民法治素养,利群股份开展“民法典宣传月”普法活动。2020年5月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。我国宪法同民法典具有多方面的密切联系,从宪法视角观察我国民法典,充分认识我国民法典的宪法意义,不论是对宪法还是对民法典来说都是必要的,也是重要的。
我国民法典各部分的核心要旨,是宪法规定、原则和精神在民事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延伸,支撑民法典各部分架构,民法典以这些核心要旨为目标和主线展开各项制度和规范规则。
第一,坚持主体平等。主体平等是由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,也是现代社会的法治原则和重要特征。民法典确立公民、法人等民事主体平等原则并贯穿始终,充分体现宪法关于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”的重要原则,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,有利于保证公民、法人等民事主体以平等的法律地位、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从事民事行为、开展民事活动,不受他人干涉。各类民事主体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,依法享有平等权利、进行平等交易、受到平等保护。
第二,保护财产权利。财产权利制度的核心要旨在于确立并保护财产权利。民事法律的一个基本功能就是明晰产权、定分止争,保护合法财产权利,维系交易活动的前提和基础,给社会成员以稳定健康的心理预期。健全产权保护制度,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,也是我国宪法关于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、保护各类财产等规定精神的必然要求。民法典明确规定,私人的财产权和国家、集体的财产权一样受法律平等保护,不能随意以国家或者集体名义侵害私人合法的财产权利。民法典在物权篇中对各类财产权利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,从民事基本法律制度上给群众、给市场主体吃了一颗“定心丸”,有利于消除财产方面的后顾之忧。
第三,保护人格尊严。人格权制度的核心要旨在于确立并保护人格尊严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,党中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作出科学判断,明确提出保护人民人身权、财产权、人格权。民法典贯彻党中央精神和宪法关于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”的规定精神,适应新时代新发展的要求,设立人格权一编,对人格权制度作出比较全面的规定,具有重要制度创新意义。新形势下,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是多方面的、动态发展的,不仅有物质、环境层面上的,而且有精神、价值层面上的。加强人格权保护,是民法典贯彻宪法原则、体现发展要求、彰显时代精神的一个鲜明特色。
第四,促进家庭和谐。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要旨在于促进和维护家庭关系和谐。我国宪法对坚持男女平等,保护婚姻、家庭、母亲和儿童等作出明确规定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无论时代如何变化,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,对一个社会来说,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,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,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。”民法典通过婚姻家庭编、继承编以及总则编中的监护制度等,对婚姻家庭制度、收养制度、继承制度作出系统的规定,基本取向是注重家庭建设、促进和维护家庭关系和谐,这是宪法有关规定、原则和精神的贯彻和具体展开。
第五,追究侵权责任。侵权制度的核心要旨在于违法要追究、侵权要担责。不追究违法行为的侵权责任,权利保护将成为空话。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中的“违法必究”,在民法上主要是通过民事侵权责任制度实现的。把我国宪法关于“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,不得损害国家的、社会的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”的规定落实到民事领域,就是要建立健全民事侵权责任制度,实行违法要追究、侵权要赔偿,保证被侵害人能够依法获得救济,维护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。